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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揭秘 电缆行业八大权利寻租现象背后隐藏问题

发布时间:2016-03-16 09:42:20 所属栏目:传媒 来源:用户投稿
导读:日前,有媒体发布文章《电缆行业值得警惕的八大权利寻租现象》,在行业内引发关注与讨论热潮。

日前,有媒体发布文章《电缆行业值得警惕的八大权利寻租现象》,在行业内引发关注与讨论热潮。

何谓权利寻租?即运用自己手中控制的权利为自已或自己所在的小集体(一个企业、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等)谋求规定之外的最大利益(或曰好处费)。当前中国的电缆行业,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从高速增长期转入中低速增长期。管理、人工、材料等各项成本上升,从暴利时代转入微利时代,面临着经济转型、经济结构调整的双重挑战。可谓是处于一个转型的战国时代,形形色色的大、中、小型企业相互激烈竞争,交杂政府、媒体、公众等诸多角色,着实上演着不少权利寻租现象。而这些权利寻租现象的背后折射出的正是当前电缆行业纷纷杂杂的乱象。记者对此进行深入追踪调查,总结罗列出以下几点行业乱象与诸位行业同仁共勉,希望大家以此为警戒,提高警惕,共同携手寻求解决方案,促进行业健康“新常态”发展。

乱象一、行贿寻租丛生,腐败现象蔓延

当前政府积极推行反腐倡廉举措,而在这个过程中也频频爆出各种腐败丑闻事件。今年2月5日,《新京报》记者就报道今年将会有多名电力行业的落马官员受审,其中国家电网公司直流建设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的于志刚,或将成为今年受审的首名国网官员,据指控,于志刚和他人共同受贿,被控事实共三起,其中一起发生在2011年至2014年,于志刚、虞某与张某经共谋,利用张某的职务便利,帮助远东电缆有限公司、卧龙电气烟台东源变压器有限公司,提高在国家电网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率和中标量,多次收受上述公司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00余万元。

参与电网招投标的相关人士曾表示,整个电网系统的招投标已形成非常坚固的利益链,“关系不硬的话,即使拿到招投标项目,也赚不到钱。”于志刚案尚未开审,新京报记者通过办案人员了解到,类似垄断行业的腐败,属于一个封闭的体系,此中的权钱交易很难被察觉。作为对资源享有垄断审批权和规划权的核心资源部门,权力寻租的空间非常大,比如招投标中的中标率和中标量的规划,可能都由他们所掌控。而在监管方面,该行业内行贿与受贿双方基本是相熟的人或者同行业者介绍认识,具有共同的利益范围,他们之间的交易对双方是一种“双赢”结果,因此,这种权钱关系几乎形成了一个封闭式的行贿受贿体系,很难被觉察,也很难被监督和举报。这种在垄断资源方面的腐败危害性却是难以估量的。

远东电缆有限公司、卧龙电气烟台东源变压器有限公司这一行贿寻租行为是以侵害公有财产、扩展私人利益为目的的地下违法行为,是不能摆到光天化日之下的一种鲜为人知的隐蔽于地下的违法行为,对国家经济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对社会风气造成极大的破坏、对员工干部的腐蚀作用也相当之大。此外,国家电网公司2016年1月7日出台的“不良供应商的处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通过中介机构或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3年;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在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取消中标资格3年。这等寻租行贿作为也为企业本身带来莫大的灾难,严重影响企业未来正常、健康的发展!

当然,有人会说,受传统文化观念的浸染,请客送礼、“红包”习俗依然盛行,合理人情与违纪违法礼金的界限比较模糊,因此许多行贿行为都披上了送礼、联络感情的外衣。很奇怪的是,人们一般极为痛恨有权人索贿受贿,但往往对拿钱行贿的人以更多的宽容和同情,认为行贿者多是处在被动甚至被迫的情境中,属于“弱者”。但是记者在此提醒诸位业界同仁,这样的普遍认识将会导致一种恶性循环,形成一条衍生权力腐败的“犯罪链”,使腐败现象屡禁不绝。行贿犯罪是引发受贿犯罪的温床,其主观恶性较大,行贿行为也助长了人们的投机违法心理,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可以说,行贿与受贿相生相连,行贿犯罪是导致腐败的直接根源——而腐败是行业之大蠢,更是国之大蠢!当然,电线电缆行业内不乏其他行贿腐败现象,记者在此也不一一例举,但记者再次强调,像远东电缆有限公司等企业这样的行贿寻租行为终将自食恶果,激浊扬清待几时,希望大家以此为戒,千万警惕不要重蹈覆辙!

乱象二、行业媒体滥用“第四权力”

“第四权力”是西方社会的一种关于新闻传播媒体在社会中地位的比喻。它所表达的一种社会力量:新闻传播媒体总体上构成了与立法、行政、司法并立的一种社会力量,对这三种政治权力起制衡作用。媒体第四权力的理念的前提是媒体的独立,因为只有独立行使报道权才能有效地监督政府、企业或者公民。这种媒体理念一直是新闻界的精神寄托,无论在西方还是中国,记者的职业因此而披上神圣肃穆的灵光。记者也一向被视为极具危险的媒体权力,因为它——让腐败者发抖,让罪犯走进监狱,气昏专制主义者,所以记者一度被称为无冕之王。

但反观我们当下的行业媒体,记者不得不痛心地表示有不少媒体及其狡猾地运用这一神圣的“第四权力”,狐假虎威,不好好坚守自己的专业操守,公正、客观地进行报道,监督政府和企业,反而与某些企业相互勾结,利用自身作为行业媒体的影响力添油加醋,帮助某些企业以看似监督的模式专门打击该企业的竞争对手,甚至不乏威逼利诱之举。比如xx在线与宜兴某电线电缆龙头企业自2013年6月相互勾结,签订长达5年的合约,该企业又以某行业商会的名义,借xx在线之手,在行业内实施了一系列的违反常规、近乎疯狂的肆意诋毁同行企业的恶劣行为。xx在线假借媒体监督的职能,积极充当宜兴某电线电缆龙头企业的打手,双方互相勾结寻租。据记者调查发现,该企业鼓励xx在线给企业及用户以及企业所在地公、检、法、质量监督局、工商局、物价局等政府部门发放其所谓首创的《监察提示函》,每发一份,宜兴某电线电缆龙头企业就支付给xx在线10000元人民币。据了解,2015年一整年,宜兴某电线电缆龙头企业就支付给xx在线除固定酬金外,还支付了758份(投标报价建议分析书)和162份(监察提示函)共计253万元人民币。xx在线这种疯狂敛财的行为简直就是行业媒体之耻,这既是媒体的寻租现象,也是媒体严重缺乏社会责任的表现,简直就是一颗老鼠屎,实在是有辱媒体无冕之王的身份!记者在此提醒行业同仁以此为耻,时刻谨记要做到客观、公正、专业的报道,切实做到监督行业的发展,积极正面地为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做贡献!

乱象三、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

(编辑:应用网_扬州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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